13412086256

  • 网站首页
  • 培训工种
  • 报名指南
  • 培训公告
  • 新闻中心
  • 常见问题
  • 在线报名
  • 联系我们

广州圣问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求真务实、追求卓越、协作共赢

提供优质的专业技术服务咨询、职业技能培训等综合服务支持


搜索

新闻中心 NEWS CENTER

仪器设备管理期间核查/计量管理员证书内部校准员培训-市场监管总局计量器具调整
仪器设备管理期间核查/计量管理员证书内部校准员培训-市场监管总局计量器具调整

计量员证书 內校员资格证 计量管理员培训 计量校准员考证 计量检定员考试 计量检测员报名 量规仪器校正员培训 内部校验员合格证 内部校准员上岗证 计量内审员岗位证 仪校员证书 计量工资质 计量师资格证书 计量证怎么考 內校证书哪里考 农产品食品检验员资格证 食品化验员证书 食品检验工培训 食品检测员考证 食品安全总监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员 乳品检验员 油品检验员 化学检验员培训 水质检测员考试 化妆品检验员报名 微生物检验员证书 化验员上岗证 微检员证书 无菌检验员 卫生消毒产品检验员 医疗器械检验员 化学分析工考证 试验员 质检员 实验员 无损检测员 内审员 内部审核员 材料物理性能检验员 金相检验员 力学性能检验员 材料成分分析工 环境监测员资格证考试报名  圣问技术职业技能培训中心 广州圣问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仪器设备管理期间核查/计量管理员证书内部校准员培训-调整实施强制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

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深入落实“放管服”改革举措,进一步规范计量器具管理,市场监管总局决定对实施强制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实施强制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以下简称《目录》)予以公布,并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型式批准管理要求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列入《目录》且监管方式为“型式批准”和“型式批准、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须依法办理型式批准或进口计量器具型式批准手续。未列入《目录》的计量器具,不再要求办理型式批准或进口计量器具型式批准。

二、强制检定管理要求

(一)强制检定范围 列入《目录》且监管方式为“强制检定”和“型式批准、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在使用过程中必须接受强制检定。具体包括:

1.     贸易结算类:如燃油加油机、水表、燃气表等;

2.     安全防护类:如压力仪表、气体检测仪等;

3.     医疗卫生类:如血压计、心电图仪等;

4.     环境监测类:如烟尘采样器、大气采样器等。

(二)非强制检定选择 未列入《目录》或监管方式为非强制检定的其他工作计量器具,使用者可自行选择非强制检定或校准方式,确保量值准确。

三、过渡期管理要求

(一)型式批准程序终止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对未列入《目录》且已受理但尚未完成型式批准的计量器具,依法终止行政许可程序。

(二)强制检定工作衔接 各级计量技术机构对未列入《目录》且已受理但尚未完成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应继续完成检定工作,确保计量器具性能符合要求。

四、强制检定实施方式

根据计量器具的结构特点和使用状况,强制检定采取以下两种方式:

1.     首次强制检定:

·        实施方式:失准报废或限期使用、到期轮换;

·        适用范围:如玻璃体温计、生活用燃气表等。

2.     周期检定:

·        实施方式:按检定规程确定的周期进行定期检定;

·        适用范围:如压力仪表、电能表等。

五、检定周期管理要求

(一)周期确定依据 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的检定周期,由相应的检定规程确定。若检定规程修订,应以修订后的版本为准。

(二)特殊器具延期规定 电动汽车充电桩的强制检定延期至2023年1月1日起实施。鼓励各地结合实际,探索具体强制检定方式。

六、重点领域管理要求

(一)压力仪表管理

在《目录》中,涉及安全防护的压力表明确属于“型式批准+强制检定”范围,必须定期送检。具体包括以下六类场景:

1.     电站锅炉主气包和给水压力的测量;

2.     固定式空压机风仓及总管压力的测量;

3.     发电压力表、显示类仪表、汽轮机油压及机车压力的测量;

4.     带报警装置的压力测量;

5.     密封增压容器压力的测量;

6.     有害、有毒、腐蚀性严重介质的压力测量。

管理要求:

·        监管方式:型式批准+强制检定;

·        检定方式:周期检定;

·        法律责任:未按规定送检或检定不合格的,责令停止使用并处罚款。

(二)压力仪表管理重要性

压力仪表与生产安全和人员生命健康密切相关。若检定不及时,可能导致设备故障、泄漏甚至爆炸等严重事故。例如:

·        锅炉压力测量失准可能引发超压爆炸;

·        有毒介质压力测量失效可能导致泄漏中毒。

建议措施:

·        建立定期检定计划,明确责任部门和人员;

·        保留检定记录,确保可追溯性;

·        加强员工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七、公告效力与附件

(一)旧目录废止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实施强制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的公告》(2019年第48号)废止,其中第四项废止的相关文件依然废止。

(二)附件说明 本公告附件为《实施强制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详细列明了计量器具的名称、监管方式、强检范围及说明等信息。使用者可通过市场监管总局官网查询具体内容。

八、法律责任提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相关规定:

·        属于强制检定范围的计量器具,未按规定申请检定或检定不合格继续使用的,责令停止使用并处罚款;

·        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或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给国家和消费者造成损失的,责令赔偿损失并处罚款;

·        使用以欺骗消费者为目的的计量器具的,没收计量器具和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公告。

市场监管总局 2020年10月26日

附件:实施强制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 (详见市场监管总局官网:gkml.samr.gov.cn/nsjg/jls/202010/t20201026_322641.html)

分享到:
上一篇: 量具计量管理员资格证......
下一篇: 內校员资格证计量校准......
  • 我们留言*
提交

13412086256
24小时服务热线

浏览网站

微信二维码

Copyright ©2022 版权所有 © 广州圣问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未经许可 严禁复制 All Rights Reserved